2023年起,又有一波新规新政要落地了,其中不少是和工程建设领域息息相关。整理如下:
浙江省:2023年1月1日起,二级建造师等6类电子证照启用新样式。
2022年12月15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省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电子证照央视的通知》,其中,浙江省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等电子证照样式按标准进行调整,于2023年1月1日起启用新样式电子证照。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新大纲+成绩认定衔接办法”
2023年起施行
2022年11月12日,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公告和《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通知。
新大纲考试科目由9门整合为6门。
2022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仍执行旧大纲,考试科目为9 门。2023年起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执行新大纲, 考试科目为6门。
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
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现批准《民用建筑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31-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
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现批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32-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现批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37-2022,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