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监局修订蒲地蓝说明书,要求特殊患者慎用。实际上,一段时期以来国家药监局不断发公告修订药品说明书,其中,大批儿童用药被禁,执业药师一定要注意!
9月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刺五加注射液说明书的公告》(2018年第62号)。在【禁忌】项增加:孕妇、儿童禁用。
9月6日,国家药监局发公告,含可待因感冒药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含可待因感冒药18岁以下禁用。对含可待因感冒药药品说明书,提出修订要求:【禁忌症】中相关内容修订为“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
事实上,不仅是上述几个药,优路教育梳理近年来部分说明书被修订的内容,对涉及儿童用药的药品做了如下整理。
丹参注射剂
2018年6月1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丹参注射剂[丹参注射液、注射用丹参(冻干)、丹参滴注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
明确提到:
【禁忌】项应当包括:新生儿、婴幼儿、孕妇禁用。
双黄连注射剂
2018年6月11日,国家药品监奋管理局发布公告,决定对双黄连注射剂[双黄连注射液、注射用双黄连(冻干)、双黄连粉针剂]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
明确提到:
【禁忌】项应当包括:4周岁及以下儿童、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肝肾功能异常患者、老人、儿童(4周岁以上)等特殊人群以及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如确需使用请遂医嘱,并加强监测。
柴胡注射液
2018年5月2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决定对柴胡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项进行修订。
明确提到:
【禁忌】项应当包括:儿童禁用。
【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对老人、孕妇、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参麦注射液
2018年4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决定对参麦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
明确提到:
【禁忌】项应当包括:“新生儿、婴幼儿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心脏严重疾患者、肝肾功能异常患者、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以及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
匹多莫德制剂
2018年3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匹多莫德制剂(包括匹多莫德片、匹多莫德散、匹多莫德分散片、匹多莫德口服溶液、匹多莫德口服液、匹多莫德胶囊、匹多莫德颗粒)说明书进行修订。
明确提到:
【禁忌】项应当包括:3岁以下儿童禁用;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项应当包括:本品可用于3岁及以上儿童及青少年患者,详见【用法用量】。3岁以下儿童禁用。
注射用赖氨匹林
2018年1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注射用赖氨匹林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适应症】【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儿童用药】等项进行修订。
明确提到:
【儿童用药】修改为:16岁以下儿童慎用,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儿童用药后可能引起瑞氏综合征,参见【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项中的“瑞氏综合征”修订为:1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可能发生瑞氏综合征。1-2周内患有水痘或或流感样症状的儿童和青少年不应使用本品。
盐酸米安色林片
2018年1月15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决定修订盐酸米安色林片的说明书。其中【儿童用药】项将原说明书中内容修改为:“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生脉注射液
2017年11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生脉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
明确提到:
【禁忌】项应当包括:新生儿、婴幼儿禁用;孕归禁用
【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
对儿童、年老体弱者、高血压患者、心肺严重疾患者、肝肾功能异常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临床用药监护。
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用药,不得超剂量、高浓度、过快滴注或长期连续用药,儿童、老人应按年龄或体质情况酌情减量。
感冒清制剂
2016年9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感冒清制剂说明书警示语、【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和特殊人群用药项进行修订。
明确提到:
【禁忌】项应包括: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新生儿和早产儿、癫痫患者、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者禁用;
特殊人群用药项应包括:【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婴幼儿慎用。新生儿、早产儿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