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份终于到了,中级经济师成绩查询也不会远了,作为考生是不是很激动?中级经济师成绩查询可不是看个分数就完事的,得知分数之后还要关注合格标准、考后审核等事项,什么?这些你都不知道,赶紧看看吧。
查询时间
目前已知天津、江西、黑龙江、云南等四省市考试成绩将于2017年1月6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当地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预计其余省市考试成绩也会在1月6日左右先后公布。如有变动,以实际通知为准!
查询方式
查询方式:网上查询
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选择考试年份及考试名称,进入成绩查询页面→输入准考证号或者证件号即可查分。
查询入口一: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成绩查询”→查询成绩
查询入口二:登陆“当地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成绩查询”→查询成绩
成绩有效期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经济师考试科目不具备连续性。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授予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合格标准
经济师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一般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如有变动,请官方公告为准。
2006-2015年历年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如下:(仅供参考)
2015年 | 84分(内蒙古75分,甘肃两科合计153分) |
2014年 | 84分(贵州70分、重庆81分、内蒙古75分) |
2013年 | 84分(重庆81分,内蒙古75分) |
2012年 | 84分 |
2011年 | 84分(重庆81分,内蒙古80) |
2010年 | 84分 |
2009年 | 84分 |
2008年 | 84分 |
2007年 | 84分 |
2006年 | 84分 |
成绩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
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考后审核
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
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
3.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
4.其他按规定不应给予达标认定的。
考后审核地区包含吉林、湖南、云南、广东、安徽等省市,请及时查看当地人事考试网通知。
经济师资格证书有效期
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应自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