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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21护士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黑龙江省考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注意,根据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2021年忻州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的内容,开林教育整理具体详情如下,各位考生可知悉:

 

一、外地应试人员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在考前申领“龙江健康码”,进入考点时供工作人员查验。

三、应试人员抵达考点所在地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提前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考试管理机构报告,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核酸检测和隔离管控措施,隔离期满后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可在考前40分钟进入考点,自觉遵守考点防疫有关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应试人员在进入考点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应试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五、考试期间应试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须摘下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六、考试期间应试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七、应试人员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应试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八、疫情防控政策后续发生变化的,将及时在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相关要求,请广大应试人员持续关注。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3月24日、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相关标签: 护士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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