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17年安全工程师考试已经不足两个月时间了,有些考生朋友对企业如何配置安全工程师还不太清楚,开林教育为大家整理出下面的信息,供考生查看。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如下要求:
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除上述三类高风险单位以外且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可以只配备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可以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3、当生产经营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时,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下面再看下面几则法律条文规定:
2014年《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而安监总局17年1月6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逐步配备或者聘请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以上就是安全工程师企业配置的相关政策要求,可以肯定的是,随着高危行业企业和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比例明确,安全工程师将在未来安全管理领域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持证者势必成为行业新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