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委员王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方案提出,组建应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按照方案,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拟建的应急管理部将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责的基础上,整合多个部委的相关职责。开林教育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仅供参考。
一、应急管理部主要职责
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
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
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
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二、一季度全国生产形势
2018年一季度,全国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同比实现“三个下降”,大部分行业领域、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特别是一季度全国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3月份全国未发生重大事故,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开局良好。
据应急管理部统计司统计,2018年一季度,全国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490起、死亡6329人,同比分别下降16.2%和12.0%。其中,重大事故发生4起、死亡43人,同比分别下降42.9%和50.6%;较大事故发生135起、死亡558人,同比分别下降9.4%和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