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是近几年较火的执业资格考试,每年都有不少考生加入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近日,陕西发布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通知说明取得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可认定相应的职称,具体如下。
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人事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8〕2号)文件精神,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减少人才重复评价,现对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通知如下:
一、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二、对于符合对应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按照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有序开展聘任工作。
三、对目前国家已取消的职业资格,原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四、各地区、各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做好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不得擅自扩大对应关系,对政策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今后国家出台有关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新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国家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4月2日
附件
国家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
序号 | 职业资格 | 文件号 |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
|---|---|---|---|
11 | 注册消防工程师 | 人社部发〔2012〕56号 | 一级:工程师 |
二级:助理工程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