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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住建局:关于组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的通知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成为了近几年炙手可热的建工类证书,近期不少省份陆续发布了组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通知,近日,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组建灌南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通知,开林教育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各位消防工程师参考。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经研究,决定组建灌南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从事建设工程消防教学、科研、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和审核验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遵守工作纪律,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2.从事消防相关工作8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消防专业理论知识、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及较高的消防专业技术分析鉴定能力;

3.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设备工程师、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专家职责

1.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工作;

2.参与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制度、文件的论证和制定;

3.提供消防相关的政策及技术咨询、培训;

4.参与主管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推荐程序

1.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均可,填写《灌南县建设工程消防专家库成员推荐表》(见附件),同时提交包括身份证、工作简历、学历证明、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业绩资料等证明资料。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25日;报名地点: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住建局5号窗口;联系人:赵小颖,联系电话:15195702810;办公电话:0518-80925159。

3.住建局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审查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入库专家名单。

五、专家库的管理和使用

1.专家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2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入库专家颁发聘书;

2.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调整、身体因素等原因或不能胜任的予以解聘;对违反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清出专家库,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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