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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规定

距离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越来越近了,很多考生在紧张等成绩之余,对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规定也较为关注。今天,开林教育整理了湖北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规定,以供各位考生参考。

湖北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

一级建造师报考全科: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由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报考增项:

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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