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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即将结束,来看看今年建筑业的八件大事

2017年即将结束,北方也迎来了第一次大范围降雪,又是一年,这一年收获到了什么?学到了什么。正在备考2018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的考生们,不要忘记自己的初衷,努力备考,用自己的努力换去更大的收获吧!以下是开林教育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建筑业的八件大事:

一、《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以下简称“2017版”)印发

此次修订的2017版的内容包括10个大项107项技术。与2010版相比,主要有3个方面的变化:

1、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等国家发展战略要求,注重跟进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等相关需求。

2、加强建筑业重点、热点领域的技术应用,尤其是突出了装配式建筑、抗震、节能、信息化等热点领域和前沿技术,新增“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章节,“绿色施工技术”中新增施工噪声控制技术、建筑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利用、绿色施工在线监测及量化评价等8项新技术。

3、全面升级、优化基础性技术。对旧版重新梳理、吐故纳新,删减、归并54项,更新升级24项,新增53项,其中对地基基础和地下空间、机电安装、模板脚手架等技术均进行了大幅更新和补充。

二、新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公布

新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其中,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三、人社部发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目录之外一律不认可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人社部2017年9月15日最新发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140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接下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将 实行清单式管理:

1、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

2、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3、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严禁在目录之外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

4、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

四、为实现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将推行网上异地评标

各地方的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与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可以分开建设,也可以合并建设。

到2017年底,所有省(区、市)和地市,应实现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招标采购活动有一个可供使用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实现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将推行网上异地评标。

2018年,全面实现交易平台、监督平台以及其他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

五、招投标大变革!招标代理资格取消!物业管理二级及以下资质取消

7月,财政部修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该《办法》提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月,发改委印发关于《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对《招标投标法》的修改中有一条:在原文件“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后增设一条“前款第二项中标条件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7月31日受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委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将组织市场主体、业内专家学者,就《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关于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管理的条款修订收集意见:1.取消招标代理资格。2.招标代理资格取消后,政府和协会应从哪些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行业自律。

招投标市场上目前可用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只有一级资质,二级及以下资质全部取消。新办的物业管理公司只能从三级暂定开始申请资质,拥有暂定资质后企业可以开始接盘,一年内没接到项目就被取消暂定资质;一年内顺利接到了项目,暂定资质升级为三级资质,业绩满足资质升级条件后可以逐级升级,最高可升为一级资质。

六、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或将被率先取消

7月17日,发改委发布《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中未再提及“工程咨询企业需取得相应资格”的要求,或将率先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

发改委还明确,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等级,仅作为委托咨询业务的参照。任何单位不得对资信评价设置机构数量限制,不得对各类工程咨询单位设置区域性、行业性从业限制,也不得对未参加或未获得资信评价的工程咨询单位设置执业限制。

七、推进四库一平台建设,业绩补录截止到今年12月31日

6月21日住建部发文关于扎实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的通知,业绩补录截止到今年12月31日,确保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工作目标。

八、工程质量保证金7月1日起预留比例由5%降至3%

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今年已出台4批政策减税降费7180亿元(人民币.下同)的基础上,自7月1日起推出的新降费措施,其中,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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