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注册(省内、进省、专业变更一式二份,出省一式三份)
1、专业变更
(1)变更注册申请表(需要与“部系统”申报数据一致,聘用单位意见需要盖章);
(2)《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3)提供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和工程业绩证明,以及满足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4)学历、职称证原件、复印件;
2、聘用单位变更
(1)变更注册申请表(需要与“部系统”申报数据一致,原聘用单位、现聘用单位意见需要盖章);
(2)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原件、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复印件);
(3)与原聘用单位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或由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文件原件、复印件;
(4)《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和执业印章;
3、聘用单位更名变更
(1)变更注册申请表;(需要与“部系统”申报数据一致,聘用单位意见需要盖章)
(2)工商更名核准通知单;
(3)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和执业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