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试人员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未消磁),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严禁将通信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三、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退场后应试人员不得再次进入考场或在考场范围内滞留。
四、应试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开座位。
五、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不得答卷。
六、必须用黑色墨水笔书写姓名、准考证号和作答主观题,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上相关的信息点及作答客观题。不得在答题卡(纸)和准考证上作任何标记。
七、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缺损、错装、字迹不清问题,应举手询问。
八、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传递资料,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和答题卡(纸)。
九、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将试卷内容和答题信息传出考场。
十、考试结束铃响,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翻放,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一、应考人员须尊重监考、巡考人员,服从监考人员安排,不得辱骂、殴打监考、巡考人员。
十二、应试人员必须遵守本考场规则。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