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开林教育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公布的“新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维文)合格标准均为35分”,初级资格:经济法基础35分,初级会计实务35分。希望初级会计职称考生仔细阅读通知。具体规定如下
关于公布2015年度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合格标准的通知(开林教育提供2015年合格标准)
根据对2015年度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情况的统计分析,经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协调小组研究,现将2015年度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合格标准
(一)中级资格:财务管理35分、经济法35分、中级会计实务35分;
(二)初级资格:经济法基础35分,初级会计实务35分。
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新疆财政网(http://www.xjcz.gov.cn)查询考试成绩。
自治区会考办
2015年11月5日